今天给各位分享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阳市金阳新区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阳市金阳新区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贵阳市人民政府 金阳新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阳市金阳新区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3、贵阳市人民政府 金阳新区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特制定《金阳新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8名,详见《金阳新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201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贵阳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含政工系列)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含政工系列)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7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人员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1年7月16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的其它情况。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6日9∶00至18日16∶00。   2、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进入“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http://www.jyzk.gov.cn)报名。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网上报名协议,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通过登录“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   (1)7月30日(报考非教师岗位);   (2)7月31日(报考教师岗位);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于8月8日(初定)在“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 (http://www.jyzk.gov.cn)或“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gyjinyang.gov.cn)上公布。   (五)受理查分   受理查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在2011年7月16日9:00至7月18日16:00期间登录“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金阳新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将在网上说明理由、提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6:00期间登录“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7月17日9:00至7月23日16:00登录“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确认并网上缴费成功后,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发送短信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三天,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教师岗位(C类)三个类别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和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和试教。   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一)《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二)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   (三)面试   报考A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B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试教   报考C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教人选。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聘用。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占40%、面试占30%计算。   报考C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占40%、试教占60%计算。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试教)环节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试教)。   如A、C类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面试(试教),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后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如B类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或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专业测试或面试,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后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因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拟参加专业测试、面试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同时取消。   六、资格复审   面试(试教)前将对拟参加面试(试教)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有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试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有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   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结果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复核。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网上进行公示。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和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试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是否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后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无考生通过复审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区招聘工作办公室。   七、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工作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工作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在职考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其它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2、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13、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后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政审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后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及单位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监督电话:0851-7981522(金阳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51-7981749(金阳新区纪工委监察室)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内容)都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hr.cn)、“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http://www.jyzk.gov.cn)或“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gyjinyang.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金阳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人力资源网”、“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或“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附:《金阳新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金阳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5日  根据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建设一支多元化、高质量的教师队伍,经金阳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学校中小学教师共40名。(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以上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除定向到我市的应届毕业生外,其余定向生均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相关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一九九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一九七三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一九六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一九六三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   5.报考者需具备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凭教师资格证办理机构出具的符合办理相应学科、相应层次 条件的证明报名);   6. 服从分配,本次招考的聘用人员将分配到区属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工作,聘用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7.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经市招聘办批准放宽条件的其它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统一报名时间为9月11日-1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报名地点:贵阳人才大市场 (延安中路88号)。报名工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金阳管委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办理机构出具的符合办理条件的证明)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在职人员同时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需持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省外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他人代为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填写错误,责任自负),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应确保招考期间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报名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报名费和《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费用,第二部分为试教费用,进入试教的考生未按通知要求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9月18日。领取准考证地点:贵阳人才大市场。考生凭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试教。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9月20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于9月25日在贵阳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gyhr.gov.cn/)、贵阳市金阳新区网(http://www.gyjinyang.gov.cn/)上公布。   受理查分时间为9月26日上午9:00-下午5:00,受理查分地点为贵阳人才大市场。   (二)试教   试教人选的确定。按照《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教人选。如遇某岗位进入试教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如进入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是否试教由金阳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报市招聘办确定。   试教前由金阳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试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试教资格,并按该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资格。   试教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试教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进入试教人员名单及试教相关事宜于9月27日在贵阳市金阳新区网(http://www.gyjinyang.gov.cn/)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40%、试教占60%计算。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由金阳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金阳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其它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金阳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招聘办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考察对象系新聘用且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五)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六)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七)截止到2008年10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相应学科、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   (八)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九)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金阳管委会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后报市招聘办确定。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金阳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并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批准,被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   八、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考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报考监督电话:0851-7981528   附:贵阳市金阳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为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建设一支多元化、高质量的教师队伍,金阳新区工、管委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学校中小学教师共53名。(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省外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09年应届毕业生;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教师;   3.贵阳市户籍或贵阳市生源(不含贵阳市外户籍因读书迁移到高校集体户口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4.选聘到贵阳市服务满一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   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新录(聘)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即199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 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7.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的其它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2日至 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人力资源市场(金阳新区八匹马转盘处,在市内乘坐29、47、48、60、70、71、208、209、237路等公交车均可到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 8月6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金阳新区人力资源市场。考生凭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条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8月9日。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8月12日在贵阳市人事局(http://www.gyhr.gov.cn)、贵阳市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gyjinyang.gov.cn)上公布。   受理查分时间为8月13日上午9:00-下午17:00,受理查分地点为金阳新区人力资源市场。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金阳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报名费和《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费用;第二部分为专业测试(试教)费用,进入专业测试(试教)的考生未按通知要求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加分政策   招聘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中加5分给予照顾(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 至2009年12月31日选派到贵阳市所辖县以下基层单位连续服务满两年且经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含政工系列)人员。   (四)加分确认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自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有服务证的可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以及考核情况。“一村一名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和服务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有服务证的可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上述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金阳新区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金阳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贵阳市人事局(http://www.gyhr.gov.cn)、贵阳市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gyjinyang.gov.cn)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五、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试教。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取消下一科目考试资格。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 试教   根据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教人选。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聘用。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方法和比例计算:   考生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   (四)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试教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试教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试教,由金阳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报市招考办确定。   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拟试教人员,其试教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试教前将对拟参加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金阳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试教;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试教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试教成绩再并列,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金阳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它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金阳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六)考察对象系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试用期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七)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   (八)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九)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金阳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金阳新区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并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批准。被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并到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九、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7981749      7988086转604    附件:《金阳新区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阳市金阳新区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阳市金阳新区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阳市金阳新区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谁是谁的谁,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http://www.jc51.cn/post/6129.html发布于:2025-12-07